自3月7日零時起,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天數縮短為10天
指揮中心說明,為與國際接軌並兼顧維持國內防疫量能、社會經濟活動及有效控管風險,經評估國內疫情狀況及參考國際防疫措施,調整密切接觸者相關措施如下:
一、 居家隔離天數為10天,以最後接觸日為第0天,開始計算居家隔離至滿10天(非以匡列日計算),隔離期滿前檢驗陰性者,解除隔離,並自第11天起接續自主健康管理7天。
二、 隔離措施維持以「1人1室」為原則。但經指揮中心專案核定、地方政府報經指揮中心同意或經地方政府衛生單位評估家中環境不適合者(如:居家隔離者無法有獨立的房間及廁所、住家環境有受病毒汙染之虞且難以即時確實清消,可能有環境汙染造成疾病傳播之風險等),可公費送集中檢疫所隔離。
三、 檢測措施:
(一) PCR檢測:
1. 接觸者經疫調匡列時。
2. 隔離期間出現相關症狀時。
3. 隔離期滿前(與確定病例最後接觸次日起算第10天)。
(二) 新增公費家用快篩試劑檢測(計2次):
1. 與確定病例最後接觸次日起第5-7天。
2. 自主健康管理第6-7天。
3. 家用快篩試劑由各地方政府配發予居家隔離者。
指揮中心強調,隔離措施為阻絕病毒傳播重要方法,籲請民眾務必配合、遵守相關規範,共同維護社區安全。
居家檢疫交通篇
問:要如何從機場前往檢疫地點?
答: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8/24表示,因應全球COVID-19疫情持續升溫,
鄰近多國仍處於嚴峻或再創新高狀況,且Delta異株流行範圍持續擴大,
為阻絕疫情境外散,指揮中心宣布自8/27零起(航班抵臺時間),
入境旅客應搭乘「防疫車輛」至檢疫處所,不得自行駕車前往。
前述措施將避免旅客自行駕車前往檢疫地點路程中,接觸其他民眾的機會,
減少病毒傳播風險,籲請民眾務必配合,維護我國社區防疫安全。
居家檢疫居住篇
問:居家隔離或檢疫若有其他同住者該如何處理?
答:共同生活者須與個案一同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佩戴外科口罩與良好衛生習慣),並儘可能保持1.5公尺以上距離。
平常多注意清潔與消毒,一般的環境,如家具、廚房,消毒可以用1:100的稀釋漂白水(500 ppm)。
浴室或馬桶表面則應使用1:10的稀釋漂白水(5000 ppm)消毒。消毒應該每天一次,並使用當天泡製的漂白水。室內空氣則需靠良好的通風以維持空氣清潔。”
居家檢疫飲食篇
問:居家檢疫者如屬獨居或全家人皆被檢疫,且無親友可協助送餐,有需要送餐服務怎麼辦?
答:居家檢疫者如屬獨居或全家人皆被檢疫,且無親友可協助送餐,由區公所協助每日送早、午、晚三餐,每餐餐費上限100元,由區公所以災害準備金支應。
關懷包
問:請問居家檢疫是否有提供生活物資支持 ?
答:針對居家檢疫者,各地方政府會依照民間捐贈狀況或採購量能,提供生活物資給居家檢疫者,惟名稱不一,本市稱為”關懷包”。但依照中央政府的規定,只有口罩是一天一個要提供給居家檢疫者。
問:臺北市的關懷包有哪些物資?
答:固定會提供一天一個口罩,其他物品會依據捐贈及採購情形,提供內容數量不一的物資給居家檢疫者。
問:關懷包的索取條件?領取方式?洽詢窗口?
答:本國籍居家檢疫者,由里幹事送至居家檢疫處所。請洽居家檢疫處址所在之區公所防疫承辦同仁。
問:關懷包和防疫工具包有什麼差別?
答:臺北市防疫工具包是提供給里長、里幹事及防災士等第一線人員執行社區防疫工作使用,並非發給居家檢疫者使用。
問:我是居家檢疫民眾,為什麼我收到區公所提供居家檢疫口罩沒有雙鋼印?
答:有關您詢問居家檢疫者口罩雙鋼印部分,經查現階段雙鋼印口罩僅供實名制通路銷售;至於中央防疫中心配送各地方政府之一般醫用口罩及外科手術口罩,皆為衛生福利部徵用之國內廠商產製,徵用口罩各廠牌款式略有不同,但均符合國家標準CNS 14774醫用口罩之性能要求,並具有衛生福利部核發之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您可安心佩戴使用。
垃圾清運
問:居家檢疫者的垃圾包裝
答:
(一)垃圾排出限檢疫、隔離期間產生易發臭的垃圾,如衛生用品、與食物
接觸過的紙餐盒、廚餘;巨大垃圾、家電、資源回收物(如紙箱、寶
特瓶、保麗龍)等,請於隔離、檢疫期滿後自行交付清潔隊回收。
(二)垃圾排出應以垃圾袋包裝,垃圾袋口應確實封閉、不可散裝,如未封
袋或有散裝情形將無法收運。
(三)金屬、玻璃等尖銳物品禁止排出。
問:居家檢疫者的垃圾排出
答:
(一)勿交由家人、朋友、他人送一般垃圾車收運或任意棄置。
(二)請向衛生單位(關懷人員)或民政單位(里幹事)電訪人員提出垃圾
清運需求,後續將由環保局電聯確認並派員到府收運。
(三)垃圾可放家中暫存,待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期滿後再自行排出。
問:居家檢疫者的垃圾收集
答:
(一)如您為返家在家檢疫或隔離者,有垃圾排出需求時,可使用環保局提
供的專用垃圾袋,並先向民政單位(居家檢疫)或衛生單位(居家隔離)
關懷電訪人員提出需求,環保局後續將致電與您約定收運日期、時間、
位置及收運方式。
(二)因應檢疫方案不同,於您返家在家檢疫、隔離期間,環保局派員到府
收運原則如下(週六、週日均不提供收運服務):
1.返家在家檢疫、隔離天數 每滿3日,即得收運 1次,依此類推。
2.如返家在家檢疫、隔離天數為 14天者,最多協助收運 4次。
3.如返家在家檢疫、隔離天數為 10天者,最多協助收運 3次。
4.如返家在家檢疫、隔離天數為 7天者,最多協助收運 2次。
消毒事宜
問:我們社區好像有人居家隔離,應該消毒嗎?
答:並無強制規定有居家隔離個案社區需消毒,民眾可針對可能受汙染地點、物品表面進行消毒。
問:正確消毒的方式?
答:一般的環境,如家具、廚房,消毒可以用1:100的稀釋漂白水。浴室或馬桶表面則應使用1:10的稀釋漂白水)消毒。消毒應該每天一次,並使用當天泡製的漂白水。室內空氣則需靠良好的通風以維持空氣清潔。
申請補助款與繳納罰款
問:請問居家檢疫每天一千元的補助要怎麼領?
答:
1. 居家檢疫者或照顧居家檢疫者(需請有防疫照顧假)得於接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日之次日起2年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2. 申請方式(建議採線上申請):
(1) 連結至線上申請網頁。
(2) QR Code:
3. 應備文件(可掃描或拍照上傳):身分證正反面、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雇用人出具受雇人請假及無支領薪資之證明(非受僱者、無工作者或未成年者,本人無法從事工作及無獲得報酬、補償之切結書)、居家檢疫或隔離文件(若遺失者請直接在系統內勾選遺失)、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資料。
4. 洽詢電話:各區公所社會課或洽本府社會局。台北市請撥打1999話務中心/外縣市請撥打(02)2720-8889/國外請撥打886-2-2720-8889,分機6962。
問:若居家隔離或檢疫期間居住於防疫旅館,或因自己需要居家隔離或檢疫期間使得親友家人入住安心旅館。可以申請補助嗎?
答:可以,請至臺北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補助(新冠肺炎)專區申請。
或來電觀光傳播局,台北市請撥打1999話務中心/外縣市請撥打(02)2720-8889/國外請撥打886-2-2720-8889, 轉7543、2028
問:居家檢疫有什麼注意事項?
答:
- 居家檢疫期間,需留在家中不外出,亦不得出境或出國,請自主詳實記錄體溫及健康狀況,及配合必要之關懷追蹤機制。檢疫期間如經查獲未依規定配合辦理,將依傳染病防治法及制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第2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必要時進行強制安置。
- 若因其他因素不便於家中進行居家檢疫而須入住旅館時,應避免日租套房。日租套房並未經過公安消防檢查、安全堪慮。民眾若發現日租套房,請洽觀光傳播局以提供檢舉獎金相關資訊。
- 民眾收到居家檢疫通知書後應妥善保管,若遺失應不予補發
註: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連結如下; 衛生福利部疾管署-重要表單– 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